四川长虹子公司持续一年的私有化进程暂时中止 。9月20日 ,四川长虹(600839)发布公告,因私有化建议的不可豁免先决条件尚未达成,且最后截止日期未获延长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03991)本次私有化建议于2026年9月20日失效,私有化将不再实施,长虹佳华普通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上市地位将不会撤销。
公开资料显示,长虹佳华是四川长虹重要子公司 ,主要从事ICT产品、解决方案及数字智能综合服务业务。长虹佳华公告称,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收益约277.82亿港元 ,同比上升31.24%;股东应占溢利约2.06亿港元,同比上升13.52% 。
四川长虹曾表示,长虹佳华自2013年重组上市以来 ,股份流通量 、交投量、股价持续低迷,虽转至港股主板上市仍无实质改善。难以利用港股平台进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平台优势难以体现。
2025年9月22日 ,四川长虹发布公告,宣布长虹佳华将开启私有化进程。要约人虹图投资有限公司(四川长虹全资子公司)计划通过协议安排方式,以每股1.223港元的费用 收购长虹佳华其他股东持有的约5.8亿股普通股(占普通股总数约39.87%) 。私有化完成后 ,长虹佳华将撤销其在香港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四川长虹当时表示,长虹控股集团(通过要约人)将长虹佳华私有化退市后,长虹佳华可降低上市相关成本,并借助长虹控股集团整体资源统筹及规划 ,探索新的发展机会。
不过,本次私有化建议的提出及计划的实施均须于最后截止日期(即2026 年9月20日)或之前待若干不可豁免先决条件达成后方可作实 。四川长虹表示,这个先决条件即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
去年12月24日 ,长虹佳华(03991)发布公告,宣布私有化公司的建议已获得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不过截至今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商务厅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地方主管部门)的批准仍未获达成 。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