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国家计委于2002年发布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费用 〔2002〕1980号,以下简称1980号文) ,长期以来,工程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基本依据此标准计算代理服务费 。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陆续发布《关于放开部分建设项目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费用 〔2014〕1573号) 、《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费用 的通知》(发改费用 〔2015〕299号) ,全面放开前期询问 、勘察设计、招标代理 、工程监理、环境影响询问 等过去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建设项目专业服务费用 ,实行市场调节。1980号文也于2016年被《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明确废止。为便于投资批复、预结算管理、审计监督等工作,此后一段时期招标人或采购人还会借鉴 原收费依据,在此基础上通过竞争打折等方式 ,确定代理机构以及代理服务费用 。
行业收费情况
由于超越法定权限制定政府指导价 、政府定价,违法干预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要素的费用 水平等行为被严令禁止,各省市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此前发布的不符合当下政策要求的相关费用文件也都被废止 ,彻底失去了效力。
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行业中出现了“无底线、无约束 、恶意低价”等现象,损害了经营主体的共同利益。不少省市行业协会本着规范自律的初衷 ,发布了一些询问 服务类项目诸如招标代理、造价询问 、项目管理等费用借鉴 标准 、指南、指引等文件,供经营主体借鉴 使用。但在2024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将行业协会发布的行业内指导价、基准价 、借鉴 价、推荐价、预测价等界定为高风险行为 。
笔者认为 ,对于代理服务的费用继续将1980号文作为相关依据明显不妥,并且行业协会发布的相关费用文件只能作为借鉴 ,不能当作执行的标准。当下 ,采购人在选取 代理机构时,应坚持由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的原则,由潜在代理机构自主报价 、公平竞争,通过合法、合规、符合内控制度的采购方式和流程 ,择优确定。如果出现可能涉及异常低价的问题,可参照《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的相应要求,在采购文件中加以明确 ,促使评审委员会做好供应商的澄清解释和审查程序,保障代理机构不低于成本价合理竞争,项目能够做到优质优价 ,行业能够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 。

代理服务工作范围
代理服务的工作范围应当与代理服务的费用相匹配。1980号文以及后续配套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费用 〔2011〕534号)中明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包括: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委托,从事编制招标文件(包括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底,但不含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或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费用) ,审查投标人资格,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答疑,组织开标 、评标、定标 ,以及提供招标前期询问 、协调合同的签订等业务所收取的费用。

对于按照政策新要求或市场发展需要开展的政府采购需求 、履约验收乃至全过程询问 服务等业务,采购人应当在采购文件中列明代理机构业务工作范围,由潜在供应商根据工作内容和要求自主报价,合理竞争 。
代理费由谁来支付
依据财政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代理费用可以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也可由采购人支付。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代理费用超过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 ,原则上由中标 、成交供应商支付 。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示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随中标、成交结果一并公开本项目收费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对于工程项目 ,招标代理费用的支付也大体类似。借鉴 各地的工程建设其他费(二类费)的构成,其中包含工程招标代理费 。
由此可见,代理费应当在项目投资立项及预算编制阶段由采购人列项报批 ,采购人可以直接支付给代理机构,也可以在采购文件中约定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约定由中标 、成交供应商支付的 ,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用。
代理费一般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在合同之中进行约定,若出现终止或者重新采购情形,按约定执行。一般若因非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采购失败或重新采购的,相应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因代理机构过失导致采购失败或重新采购 ,则代理机构无权收费,且可能需要赔偿采购人的其他相关损失。(作者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文章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